参考行程
桐庐瑶琳仙境、红灯笼篝火晚会、印象富春江漂流2日游
【行程安排】
日 期
行程描述
用餐
住宿
第1天
温州-桐庐
早前往富春江。抵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际花园城市桐庐。中餐后,游览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4A级景区,有“全国诸洞冠”之称的【瑶琳仙境】(门票自理100元/人,优惠价80元/人),参观瑰丽多姿的群石奇观,探寻亿万年前卡斯特地貌形成的奥秘。感受神奇的地下世界,更可以观看华东地区首家梦幻灯光秀。后前往【红灯笼·外婆家】,上外婆楼看望老外婆,与老外婆合影留念,参观百姓宗祠,跳竹竿舞,闯迷宫。体验“小桥流水、青砖黛瓦”江南乡土风情。晚上可以免费参加(视天气情况而定)“大红灯笼高高挂”大型风情篝火晚会,游客朋友可以与云南少数民族演员一起对山歌、晚会现场还有抽奖活动
*中*
瑶琳或桐庐
第2天
桐庐-温州
早乘游船游览中国三大山水风光带之一素有“奇山异水、天下独绝”和“欲游小三峡,不用到长江”之称的【富春江小三峡—严子陵钓台】,该景区是温总理期盼海峡两岸早日合璧《富春山居图》的精华景区。回眸660年前黄公望在此游览两岸山川秀丽风景,从而著就中国古代十大名画之《富春山居图》。现该图一分为二,其中《剩山图》藏于浙江省博物馆,《无用师卷》则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馆。游客可以赏三峡美景,登中国十大钓台之首的严子陵钓台,亲身感受《富春山居图》背后的故事。可以在江南龙门湾水上娱乐中心免费游玩水上自行车、电瓶船。后参加印象富春江漂流,适时返回,结束愉快行程!
早中*
费用说明
跟团游
报价说明成人:478元/人 儿童: 298元/人(不含门票、住宿)房差:退补70出团日期每周六报价包含景点大门票、空调旅游车、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保险、双标间、1早2正餐报价不含1、自理景点项目、2、旅游人身意外险、特别声明因此特价团报价为散客打包价,如有老人证、导游证、军官证等优惠证件均无退门票!
预订指南
预订须知
1、请务必带好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检查是否过期,以备入住是登记!
2、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3、1.2米以下儿童仅收餐费及旅游车车费,其它所产生的费用一切自理。请如实申报儿童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无法接待,本社不承担责任;
4、餐饮:团队餐厅或指定酒店餐厅用餐。若小孩不占床,则须补早餐费(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由家长现付餐厅。
5、住宿:全程入住标准酒店,(普通双标间),在指定酒店无房的情况下,我社可选择其他同等酒店,(不一定挂牌)但设施、标准符合该旅游产品规定!参团时发生单房差的客人,我社又不能拼房的,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
6、交通:全程旅游车,按团队人数选择车型,每人确保一人一个正座。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为参考时间。
7、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电瓶车、索道等小门票和其他消费;行程中游览时间为参考时间。若游客在行程中放弃景点产生退费的、或其它各种优惠证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我社按景区协议价或按景区所规定的优惠政策退还门票费用。
8、购物:为指定购物场所,游客在购物时请理性消费,仔细看好商品,向商店索要发票或有效票剧。
9、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我社不负任何责任。游客在出团前临时退团,不履行旅游合同的,应付相应的损失和违约金,具体参照签订的旅游合同。
10、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11、因旅游团队在操作需委托地接社操作,我社已与当地资质正规、信誉良好、手续合法的旅游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游客签订本合同时,视为同意我社委托给本公司所委托的旅行社做为当地接待服务。
温馨提示
1、请务必带好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检查是否过期,以备入住是登记!
2、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3、1.2米以下儿童仅收餐费及旅游车车费,其它所产生的费用一切自理。请如实申报儿童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无法接待,本社不承担责任;
4、餐饮:团队餐厅或指定酒店餐厅用餐。若小孩不占床,则须补早餐费(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由家长现付餐厅。
5、住宿:全程入住标准酒店,(普通双标间),在指定酒店无房的情况下,我社可选择其他同等酒店,(不一定挂牌)但设施、标准符合该旅游产品规定!参团时发生单房差的客人,我社又不能拼房的,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
6、交通:全程旅游车,按团队人数选择车型,每人确保一人一个正座。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为参考时间。
7、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景区内电瓶车、索道等小门票和其他消费;行程中游览时间为参考时间。若游客在行程中放弃景点产生退费的、或其它各种优惠证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我社按景区协议价或按景区所规定的优惠政策退还门票费用。
8、购物:为指定购物场所,游客在购物时请理性消费,仔细看好商品,向商店索要发票或有效票剧。
9、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我社不负任何责任。游客在出团前临时退团,不履行旅游合同的,应付相应的损失和违约金,具体参照签订的旅游合同。
10、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11、因旅游团队在操作需委托地接社操作,我社已与当地资质正规、信誉良好、手续合法的旅游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游客签订本合同时,视为同意我社委托给本公司所委托的旅行社做为当地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