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连云港市临海办专门发文,决定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防控体系。
一是要求所属各处室、各县区临海办和各施工单位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组织体系。
二是要求各项目部充分利用宣传栏、班前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使全体施工人员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自觉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
三是要求各建设责任主体开展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安全检查,增加动态检查频率,对薄弱地点、薄弱时段、薄弱环节以及特殊岗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4小时不失控。
四是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过,隐患没有排除不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隐患的责任人和所在施工单位全体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