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路政科徐徽科长要求三个大队对2011年收取的路赔费和占用费进行核对,再次重申每月报表必须于25日上报,每一项数据务必在上报前与财务科核准。按照市处要求,直属一大队、二大队受理的许可案件要与市站做好对接,相关数据必须于每月24日与市站财务科核准,做好报表25日上报。此外,对会上各大队提出返还2011年路赔费、占用费及奖励等事宜时,徐科强调,一事一报告,要求各大队对提出的每一项返还项目分别递交一份报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流程。

通过此次会议,全面推进了路政业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保障了路政案件及数据资料填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路政业务报表填报工作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促进路政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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