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控制和市场管理行为都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几年来的公路建设市场化改革表明,我们的市场是不完全的市场,法规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监管缺位、诚信缺乏,所以导致各阶段造价管理问题的存在,乃至项目造价节节攀升,甚至失控,最终导致公共利益的损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应该肩负起规划、引导、管理等责任。围绕公路造价管理的四大突出问题,应从法律、市场、宏观、行业等角度出发,进一步推动公路造价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从法律角度看,应树立造价管理的权威地位。法制化社会的一切行为都应有法可依,特别是政府管理市场,更应做到依法管价。目前,我国尚缺乏一部国家层面的公路造价管理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缺少是导致造价管理问题的主要根源。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认识造价管理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的前提下,尽快着手出台造价管理法规,明确职责、建章立制,扭转市场管理散乱局面,遏制造价不良攀升。各地造价站呼吁交通运输部尽快建立专职的造价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政府监管,完善造价管理体系,依法管理,理顺机制,严格落实全过程、各环节造价评审制度。制定前期项目造价的评价标准,合理完善计价依据。建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约束机制,加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建设。颁布全国性的造价监督办法和规定。
从市场角度看,应完善对各从业主体行为的监管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必须深化建设市场改革,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制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只有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改变过去存在的工程造价多头管理,管而不理,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要全过程、全方位地建立起对公路建设各参与方造价行为的监管,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交竣工等阶段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各利益方造价行为。
从宏观角度看,应做好计价标准的管理。定额计价体系在过去的造价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未来的公路建设市场中仍是公路计价的主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和做好定额编制及计价标准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公路计价的合理和准确。既要保障定额编制机构的人员和经费,以加快定额更新速度,及时反映管理和技术进步水平,也要放权和鼓励各地方根据自身的公路建设市场需要编制和施行符合本地区的公路定额。同时,针对公路建设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出台相关计价办法或造价管理政策,保持公路建设平稳推进,维护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
从行业角度看,加强人员和机构资质资格管理。以人为本,要加强公路造价管理,必须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公路造价从业队伍,和一批规范的公路造价从业机构。要加强公路造价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培训,对造价从业机构进行资质资格评定;推进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机构的准入资格制度。交通运输部应尽快出台相关办法或规定,明确对公路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管理的主体及应当采取的措施,一方面用以指导地方公路工程从业造价资质资格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为地方相关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提供政策依据。建立健全公路造价从业人员和从业单位的资格资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和信用评价,规范造价从业行为,提高造价服务工程建设能力。
20年的造价管理实践证明,只要公路交通建设投资存在一天,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和公路建设投资对公路造价管理的需求就不容忽视。“十二五”期间,我们期待着造价管理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