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制定了《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并于近日正式施行。
这两项制度的出台,弥补了四川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空白,为四川交通运输行业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将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审计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重要依据
《实施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全过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权限、审计实施主体、审计实施内容等,并规定对新上任的领导干部送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告知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以及应禁止和避免的经济行为。
《实施办法》明确,根据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责任审计,也可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干部管理部门应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的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给内部审计机构。
《实施办法》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了界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任免的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任免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任免的正职领导干部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七个方面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实施办法》中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一是统筹社会经济发展责任,包括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本单位或企业制定的计划性主要经济(经营)指标,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社会性主要经济指标等。二是重大经济决策责任,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活动等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法性、执行的有效性。三是政策执行责任,包括及时、有效执行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财政经济政策,依法行政、合法经营。四是财务责任,包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及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五是管理监督责任,包括加强对各种资金及债权债务监管,加强对下属单位或企业的经济活动、业务和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六是廉洁自律责任。七是其他经济责任。
《评价办法》则以《实施办法》为依托,以各项评价指标为基础,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分类评价。在分类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问题的性质、情节及产生的原因等因素,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