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对所有行政机关有着直接指导意义的一部基本法,作为公路执法部门也是该法律涉及和指导的主要部门之一。为尽快熟悉该法,新春伊始,扬州公路站路政部门召集全股人员对该部法律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相互探讨。
通过深入学习,执法人员了解到该项法律的设立原则和现实意义。该法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中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公路执法部门决心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切实贯彻执行其中的各项条款,对于公路的管理方面,该法运用最广泛的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搭建和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在执法人员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时将做到有法必依,使行政执法更具规范性,程序性。规范的执法也是保障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行为也将受到社会群众的监督,同时对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