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4日,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网的发展,部分客车平移到高速公路上运行,变成直达班车,班车上的乘务工作可在客运站进行。2011年省运管局在长春至农安高速客运班线上进行了无乘务员跟乘试点,2012年起,吉林省十条高速客运班线实行无乘务员跟乘服务。
据了解,为推进客运班车公司化经营,根据长春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吉运锦湖运输有限公司、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龙源辽源运输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研究,同意长春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至吉林、长春至朝阳镇、长春至东丰、长春至梅河口、长春至农安五条高速客运班线;吉林吉运锦湖运输有限公司长春至吉林、长春至沈阳、长春至伊通三条高速客运班线;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大安至松原高速客运班线;吉林龙源辽源运输有限公司辽源至长春高速客运班线可实行无乘务员跟乘服务。
《通知》要求,以上班车运营期间,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客车实行公车公营,车容车貌整洁,车辆服务设备设施齐备。
二、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岁并取得乘务员从业资格。
三、承诺为旅客提供的服务在客运站发车前完成。
四、客车由客运站发出后,不得再上下旅客和装卸行包。
五、所属企业必须设专人利用实时监控或GPS监控系统对无乘务员营运车辆实行动态管理,每20分钟至少抓拍一次图像记录,并建立档案。同时,每月将监控记录情况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六、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无乘务员营运车辆履行服务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记分考核条款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省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管理处。对记分考核不合格、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要责成其立即恢复乘务员跟乘服务,并不再受理该企业其他线路车辆无乘务员跟乘服务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