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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1-17 00:00:00 火车票预订

  企业发展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风险。基业长青是每一个企业的梦寐以求,但百年老店毕竟是凤毛麟角。

  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伴随一天。尤其高速公路企业,在公共设施建设跨越发展的环境中,在金融市场规模控制的形势下,在地方政绩工程突飞猛进的压力中,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权衡间,风险与危机共存,其中法律风险尤为值得关注。

  法律风险的分类

  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谈判、订立、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尤其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融资类合同、合作类合同和施工承包类合同、材料供应类合同涉及金额巨大。未能经过有效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控制,极可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给双方当事人留下纠纷隐患。

  并购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企业兼并涉及公司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标的大、价值评估难、转让手续繁琐、廉政风险大,曾经被国家叫停了很多年。虽然现在已经规范了转让程序和要求,但操作中的法律风险仍然巨大。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中,建设者和管理者创造发明了很多技术成果,同时也引用了其他自然人和法人技术成果。其法律风险在于,一方面,自己的创造的技术成果没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了别人已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劳动用工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高速公路属劳动密集性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

  财务税收法律风险: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和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涉税收政策不一,即使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也会涉及部分权益的经营性。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能否遵守税收法规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利益,例如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营管理法律风险: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路政、养护、收费、安全等管理工作中,涉及管理瑕疵引发的侵权法律风险,收费服务引发的合同纠纷风险。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路面坑漕、隆起、水毁,路面障碍物,交通标志标线,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栏栅等管理问题,都可能是引发交通事故中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风险,甚至引起管理缺失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防范法律风险的思路

  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是防范风险的前提。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仍然滞后,在决策时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结果是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完善企业规范制度是防范风险的基础。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受金融、物价市场影响,高速公路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抓住热点难点工作是防范风险的关键。高速公路的法律风险防范重点,一是在筹融资的成本核算过程中,认真分析融资风险和偿付能力;二是重大施工承包和物资采购合同,应当充分把握质量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三是运营管理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防止管理瑕疵引发的诉讼和非诉案件。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造成顾此失彼。

  强化法务机构履职是防范风险的保证。在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包括参与重大决策发表法律意见,重要制度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易发纠纷事件的预告防范和应急处置,诉讼纠纷的法务人员提前介入等。只有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切实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加强内部监督是防范风险的有效保障。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机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只有将法律风险防范成效与企业绩效和个人利益相挂钩,将奖惩机制引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考核中,才能保障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有效机制。

  建立自我诊断体系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机制。根据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的特点,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诊断体系,以供企业自我测评,指标体系可分为管理良好、危机征兆、需要整顿、危险预警、严重危机等几个级别,在相关数据数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评价模型,每一测评指标均含相应分值或权重因素,用以诊断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状态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排查制度和纠错机制。

  福建省高速公路的具体措施

  健全法律事务机构。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集团”)到各运营路段管理分公司及直属子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近几年来,新增法律专业人员27名,充实法律事务机构力量。建立了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副总经理分管、法律事务机构具体负责的法制工作体系。省集团成立了专门法律事务机构,并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了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建立法律总顾问进行法律事务全面把关的工作机制。

  完善制度建设机制。为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了《福建省高速公路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高速公路重大纠纷案件报备制度》等一大批规范性制度;制订了《高速公路公司法人治理手册》、《福建省高速公路法律事务手册》等,为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打下了基础;制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风险评估、谈判、签订、履行、管理等全面程序,并详细规定了合同审批权限;通过深入研究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其形成原因、法律关系、证据特点和责任归责,制定《预防和应对高速公路法律争议指导意见》。

  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省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参加办公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对涉法事项发表意见;法律事务机构参与融资、租赁、转让、合作等重大决策的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对可能引起全系统连锁反应、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案件、事件,由法律事务机构牵头处理。省集团及各分公司和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全面介入公司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性文件,对涉法事项提出审查意见。

  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协调、日常工作规定及奖惩等完善的管理体系,对涉及诉讼(仲裁)案件或者可能引发诉讼(仲裁)的非诉讼案件,以及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尤其对法律纠纷可能对全系统带来连锁反应、引发群体事件等情形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统筹进行协调指导。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运政行政执法工作挂靠在高速公路运营路段单位,行政执法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把好执法队伍入门关,严格执法人员个人素质;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强化执法证据和程序环节;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化,防止执法中的腐败行为;四是开展执法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处理案件的能力;五是推行案卷评查和错案追究工作,及时纠正执法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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