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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起天津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安排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1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天津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1月13日,单号通行;1月14日,双号通行;1月15日,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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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分别启动Ⅳ、Ⅲ、Ⅱ、Ⅰ级响应。
1、红色预警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单双号限行
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橙色预警时:
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日常限行外,行政区域内单双号限行
3、黄色、橙色预警时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4、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经以上的介绍,你应该对1月13日起天津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安排有了解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