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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7-05-09 11:52:02 火车票预订

  不知不觉,天津一带也即将迎来最热的日子啦,那么对于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你了解多少呢?相信不少朋友对此都很是关注吧,接下来就随小编一起花几分钟了解一下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吧。

  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35℃ 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

  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0℃ 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据此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办法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防暑小妙招:

  1.充足睡眠:夏天日长夜短,容易感到疲劳。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 也是预防中暑的好措施。

  2.增强营养:营养膳食应是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A 、B1 、B2 和C。平时可多吃番茄汤、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

  3. 备防暑药: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等。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就可服用所带药品缓解病情。

  以上是关于天津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具体标准及其相关资讯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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