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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7-04-24 13:49:36 火车票预订

  据最新消息,2017年5月1日起,自贡市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备受人们关注,一起来看看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规则。

  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重污染天气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自府办函【2017】10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5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启动相应交通管制条件

  根据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四个级别。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红色为最高级别。相应级别预警由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

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

  二、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区域

  主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区域,主要包括自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贡井区贡兴路、盐马路等道路,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区域为准。

  三、自贡市机动车限行规则:

  (一)Ⅳ级预警(蓝色)应急管制措施

  禁止货运车辆(不含办理自贡市货运汽车城区通行证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二)Ⅲ级预警(黄色)应急管制措施

  禁止货运车辆(含办理自贡市货运汽车城区通行证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并同时执行Ⅳ级预警(蓝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

  (三)Ⅱ级预警(橙色)应急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对小型汽车采取尾号限行,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并同时执行Ⅲ级预警(黄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

  (四)Ⅰ级预警(红色)应急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对小型汽车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尾号为1/3/5/7/9的车牌双号日限行,尾号为0/2/4/6/8的车牌单号日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并同时执行Ⅱ级预警(橙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代码1344),罚款100元,记3分

  以上是2017年5月起自贡市机动车限行通知详情介绍。5月起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自贡,将迎来汽车“限行”时代。对大家出行有所帮助,出行的朋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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