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消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市民朋友对此纷纷表示关注,接下来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具体情况吧。
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
据小编所知,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市民政局已将上级通知转发到各区民政局,要求各婚姻登记点做好该政策的准备工作,于4月1日起在全市内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并告知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
为此小编走访了多个婚姻登记点,“这对工作人员和市民来说,是双赢的事情。”王主任认为,取消婚姻登记费进一步简化了市民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减轻了市民负担,同时也提升了婚姻登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对此,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婚姻登记收费并不单独指结婚登记收费,其中还包括了离婚登记收费以及补办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收费项目。“以往这些项目都是收费9元,从4月1日起全部免费。”
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
了解了“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接下来我们来继续看看“新规”吧。
1.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新证件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
3.个人方面,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其中,取消4项,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停征2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