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广西三月三放假时间,经周末调休后,与清明假期连起来,达到6天,3月30日~4月4日放假。那么三月三需要加班的朋友,知道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吗?不知道的朋友,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介绍。
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5号):“壮族三月三”的2天假日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自治区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两天工作的,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该《通知》对“壮族三月三”正逢周末是否补休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所以,三月三法定节日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加班三倍工资;清明节4月4日加班三倍工资;4月1日~3日加班应给予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则按照200%支付加班工资。
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等;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广西的“壮族三月三”就属于第三类,即属于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假期。
知道了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后,我们来看看2017广西三月三放假具体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三、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知道2017广西三月三加班费怎么算了吧。记住了,三月三法定节日3月30日、31日(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加班三倍工资;清明节4月4日加班三倍工资;4月1日~3日加班应给予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则按照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