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自2012年起,一年之中有四个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马上迎来2017年,随着2017年放假安排的公布,大家又开始关注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安排,那么2017年节假日免过路费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年节假日免过路费相关规定。
2017年节假日免过路费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文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但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
春节:1月27日0时(除夕)起至2月2日24时(正月初六)止(春节,7天);
清明节:4月2日0时起至4月4日24时止(清明节,3天);
劳动节:4月29日0时起至5月1日24时止(劳动节,3天);
国庆节:10月1日0时起至10月8日24时止(国庆节,8天)。
随着放假安排的公布,大家又开始关注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安排,虽然目前没有官方通告,但如无例外,明年的节假日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将与往年一致。即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假期可免费通行,共免费通行21天。而元旦、端午节等节日则继续收取通行费。(由于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共休,因此今年中秋节也免通行费,总免费天数较往年多1天!)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了解了2017年节假日免过路费后,一起来看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室,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以上是2017年节假日免过路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阅读: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