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2016天津提前供暖。3日下午,天津市供热办发布通知,全市各供热单位将于11月5日正式送热,根据气象变化情况适时提升供回水温度,确保稳定供热。今年供暖比往年提前10天。接下来,一起来关注2016天津提前供暖消息。
2016天津提前供暖
为落实习近平在天津考察时提出的 “三个着力”的指示,体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将于11月5日起启动集中供热,全市各供热单位将于11月5日正式送热,根据气象变化情况适时提升供回水温度,确保稳定供热。
此外,2016年我市新改燃并网项目正24小时不间断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提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具备供热条件后将立即启动尽快实现送热,力争11月10日前实现送热。
市供热办提醒各位用户,近期要密切关注自家供热设施的阀门及连接处,一旦发现渗水或跑冒滴漏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与所属供热单位或区供热服务热线联系,尽快报修,避免造成财产损失。目前我市各供热热线均已开通24小时服务。
了解了2016天津提前供暖后,我们来看看2016天津供暖费标准。
2016天津供暖费标准
居民住宅的取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标准却不一样。房屋实际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标准缴供暖费,有的却要以非居民标准缴费。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14-2015采暖期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根据相关办法,用户热费为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非居民供热计量价格方面,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单位面积耗热量定额为111千瓦时/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宝坻、武清、蓟县、宁河、静海、滨海新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自行确定。
2016天津提前供暖,将于11月5日正式送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