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深圳对冲绿灯开罚,21处抓拍上岗了!将对“冲绿灯”的违法行为正式处罚,违法车辆将被罚款300元。下面,一起来关注9月18日起深圳对冲绿灯开罚消息。
9月18日起深圳对冲绿灯开罚
9月18日起,深圳处罚冲绿灯,交警正式对机动车“冲绿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一次300元,一年内从第三次起违法每次处500元罚款。目前,全市共有21处专用抓拍“冲绿灯”的电子警察,18日将全部启用。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者,处300元罚款。一年内违规3次者,从第三次起,每次将处以500元罚款。
深圳冲绿灯认定标准
处罚“冲绿灯”并不是指对路口滞留车辆进行处罚,而是路口阻塞发生滞留、在信号灯为绿灯时,仍有车辆越过停止线驶入路口,对这些强行进入路口的车辆进行处罚。而认定路口滞留车辆是不是“冲绿灯”,则是看上一个信号灯周期,这些车辆是否在路口阻塞时强行进入。
交警部门将组织交通监控视频抓拍和民警定点现场查处等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车辆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规定进行处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司机可以对行进方向的车辆与所在行进方向的斑马线进行参照比对,如果前方车辆是在斑马线靠近交叉路口中心点内侧边缘滞留,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所在车道有阻塞情形,车辆将不得进入交叉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等候。
深圳冲绿灯具体情形认定
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具体情形如下:
1.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2.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
3.左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冲绿灯”:
1、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2、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深圳冲绿灯处罚标准
(一)对“冲绿灯”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处300元罚款;1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二)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停车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1条第(3)项,处300元罚款。
(三)对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依照《处罚条例》第17条第3款,处500元罚款。
(四)对不服从交通督导员指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03条第2款、第134条,处500元罚款。
9月18日起深圳对冲绿灯开罚,处罚标准为一次300元,一年内从第三次起违法每次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