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备受人们关注的节假日高速免费将重新规定。2012年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出台,虽然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部分路段免费后交通量远超其设计通行能力,造成公路主线的严重拥堵等。对此,节假日高速免费将重新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节假日高速免费将重新规定最新消息。
节假日高速免费将重新规定
2012年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出台,虽然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部分路段免费后交通量远超其设计通行能力,造成公路主线的严重拥堵等。对此,交通部表示,正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
交通部表示,目前已开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已经形成修订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此外,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出台补偿措施对高速公路经营者给予补偿的建议,交通部表示,在上报国务院的修订送审稿中已有体现。具体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实施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作出决策的政府出台补偿政策,予以行政补偿。”
同时,关于调整优惠对象和调整优惠时段的建议,交通部称,关系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比较敏感,应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2012年收费公路节假日高速免费目的: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拥堵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据了解,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确定为小型客车,主要是因为小型客车一直是重大节假日交通流的主体,根据2009—2011年交通量调查统计分析,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2013年国庆节达到公路交通总流量的83%。此外,小型客车以私家车为主,对其免费通行可使驾车出行的公众直接受益。但是这对经营性公路减少的合法收益,没有明确的补偿机制。
交通运输部指出,免费通行政策的初衷主要是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拥堵。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确定为小型客车,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小型客车一直是重大节假日交通流的主体,根据2009年至2011年交通量调查统计分析,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2013年国庆节达到公路交通总流量的83%。二是小型客车以私家车为主,对其免费通行可使驾车出行的公众直接受益。
节假日高速免费将重新规定收费公路范围、期限及减免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