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河南省高速15日起禁止黄标车通行。为确保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从2016年7月15日零时起,禁止黄标车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黄标车辆,高速交警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下面,一起来了解河南省高速15日起禁止黄标车通行详情。
河南省高速15日起禁止黄标车通行
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03号)要求,决定禁止黄标车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
从7月15日零时起,禁止黄标车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黄标车”是指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油车)没有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柴油车)没有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黄标车辆,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收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高速黄标车限行规定
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从7月初至9月底,全省将开展黄标车、老旧车和渣土车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力打好黄标车、老旧车和渣土车淘汰治理攻坚战。
根据部署,2016年9月底前,全省要全面清缴非法上路行驶的2014年、2015年上报省政府已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打好“攻坚战”,确保已淘汰车辆不再上路行驶。
2016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2016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开展冒黑烟车辆集中整治,有效治理、报废一批冒黑烟车辆。
活动期间,公安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黄标车限行、禁行工作。充分利用视频、卡口等监控设备,对违规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抓拍识别。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同时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排查管控力度,重点紧盯大型柴油运输车和公交车,现场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对属于违法拼装车辆以及达到强制注销条件的车辆现场予以扣押,并强制报废拆解。
严把黄标车、老旧车拆解报废关。公安部门将指定专门的车辆拆解点,对于车主送来或被查缉收缴的已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一律逐车在发动机、轮胎、传动轴上用电钻打孔,留存照片,建立台账后监督报废。对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依法监督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解体。
河南省高速15日起禁止黄标车通行,开黄标车的朋友,记得15日起不要进入河南省高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