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天气因素,温度过高或过低时一些单位就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2016年济南降温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呢?进入夏季,2016年济南降温费发放标准备受人们关注。下面一起来看看2016年济南降温费发放标准介绍。
2016年济南降温费发放标准
时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去年《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全省相关标准,今年我市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作业补贴标准,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根据相关标准落实发放补贴,各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近期陆续发放800元高温补贴。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防暑降温费应该每个月随工资一起发,劳动者在领工资时要注意查看工资中是否包含了防暑降温费,如果发现6月份至9月份的工资中没有包含防暑降温费,可以向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40℃以上应停止户外工作
仅仅发放防暑降温费,并不能完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据悉,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茶叶、饮料、冷饮等都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按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2016年济南防暑降温费标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