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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6-06-16 15:32:38 火车票预订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那么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呢?近日高温天气,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备受人们关注,下面一起来看看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

  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

  2016福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

  2015年07月14日 ,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相关规定

  1、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4、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5、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以上是2016年福建高温津贴标准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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