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016年梅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日前已经出炉,想要了解2016年梅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具体内容的朋友们可以一起来看看。
2016年梅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
目前梅州仍根据2012年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高温津贴的发放。因此,目前梅州市高温津贴的标准仍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其中,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此外,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则应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除了了解2016年梅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小编还有几个注意事项要告诉大家: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梅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最新消息,希望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