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迈入6月份的门槛,气温也将持续升高,“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怎么样,什么时候发”便成为了很多湖北室外工作人员所关心的问题。那么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具体情况是怎么样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领取标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清凉饮料”不能抵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
据介绍,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
领不到补贴可依法维权
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湖北高温津贴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