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朋友们开始关注起高温补贴的相关事宜。2016宜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公布,还知道2016宜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朋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宜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6宜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时间: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宜昌市按照湖北省标准执行。
标准: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天12元。
高温津贴标准(12元/天)是根据这四个月以内出现35度以上气温(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天数来发放,比如宜昌6月35度以上气温的天数为0,则6月均不享受高温津贴;若7月出现35度以上高温天气的工作日为7天,则7月份应发放高温津贴为12元/天×7天=84元。

高温的界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为准;高温天气作业以工作场所的日最高温度为准。
享受对象的认定
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才会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工作场所是在办公室室内,柜式空调、中央空调吹着,气温不会在33度以上,是不会享受高温津贴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另外,高温津贴的发放是不得以实物或降暑饮品代替的,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因此,当用人单位有拒绝发放高温津贴或以实物代替高温津贴发放等违规行为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当地2015年关于高温津贴的发放规定,向当地人社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法律快车提醒劳动者们关注2015年各地高温津贴标准,保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介绍,大家清楚2016宜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