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升高,2016年宜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备受人们关注。了解2016年宜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对符合高温津贴领取条件的朋友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年宜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2016年宜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时间: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宜昌市按照湖北省标准执行。
标准: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天12元。
高温津贴标准(12元/天)是根据这四个月以内出现35度以上气温(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天数来发放,比如宜昌6月35度以上气温的天数为0,则6月均不享受高温津贴;若7月出现35度以上高温天气的工作日为7天,则7月份应发放高温津贴为12元/天×7天=84元。

宜昌高温津贴领取条件
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才会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工作场所是在办公室室内,柜式空调、中央空调吹着,气温不会在33度以上,是不会享受高温津贴的。
据了解,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记住了2016年宜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宜昌市按照湖北省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