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不少市民关心防暑降温费标准及发放等相关事宜。2016年陕西防暑降温费标准备受人们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年陕西防暑降温费标准。
2016年陕西防暑降温费标准
时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防暑降温费执行范围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也在去年调整提高,防暑降温费标准具体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各企业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人社部门将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特点,通过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做好工作场所防暑降温。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知道了2016年陕西防暑降温费标准后,我们来看看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时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标准:室外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为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从2015年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以上是2016年陕西防暑降温费标准和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