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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6-06-13 11:30:47 火车票预订

  随着夏季的到来,人们开始关注高温津贴标准。那么你知道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吗?不知道的朋友,接下来,一起来看看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时间: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

  标准:室外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为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从2015年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各企业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人社部门将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特点,通过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做好工作场所防暑降温。

  通过介绍,大家对2016陕西高温津贴标准有所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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