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根据最新消息报道,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日前已经出炉,快来看看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的具体内容吧!
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从2015年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钱从哪来?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要是遇到以下这些问题你们一定要知道:
1.符合条件者可同时领取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
省人社厅有关人员介绍,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
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2.要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
规定中,防暑降温费要发3个月,高温津贴要发4个月,那每周是按7天发还是按5天发?
据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专家介绍,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都不是按自然天计算的,而是按实际工作天数来发放,比如有时一个星期上了6天班,那么就按6天发。
高温天气如何界定?专家表示要以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温度为准。
3.单位不执行咋办?
建筑工人、保洁员等属于比较容易界定的室外作业人员,其他行业如何界定是否属于户外作业呢?
据专家介绍,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来确定哪些岗位属室外作业,及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如果单位不发放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可以拨打12333查询劳动监察电话。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陕西高温津贴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