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报道,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从2016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所以2016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90元。一起来了解下详细情况。
据了解,除2016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90元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平均增幅6.9%;2016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这是我省连续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18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6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90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用人单位要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落实《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全面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2016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90元的详细恩内容,希望山东的朋友们可以注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