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流程如下:
1. 计算运输价格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以下简称《价规》);
2. 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3. 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价规》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价规》附件三)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
4. 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
5.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价格,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价格;
6. 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
货物单位重量的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于克运价=发到基价+ 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铁路运费查询运价分类
(1)普通运价,是货物运价的基本形式,是全国正式营业铁路适用的统一运价。我国现行的整车、零担、集装箱各号运价都属于普通运价。无论是普通货物或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都是以此作为计算运费的基本依据。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在某些情况下有一些特殊规定。
(2)国际铁路联运运价,指为国际铁路间联运货物所规定的运价。它包括国境运输和国内段运输两部分的运价。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国境运费、杂费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的规定办理;
国内段的运费、杂费按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办理。
(3)水陆联运货物运价是指水陆联运货物在铁路区段运输的运价。《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是计算铁水联运货物运杂费的依据。水运段的运费、杂费、包干费按《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办理。铁路段的运费、杂费按《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