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火车网 > 资讯频道 > 天气资讯 > 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6-04-14 17:55:26 火车票预订

  按照国家规定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和计付方式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规定。那么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2015年07月14日 ,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上一篇 2016年浙江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下一篇 5月中旬全国铁路调图

免责声明:火车网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