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中对2016年江苏婚假产假天数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16年江苏婚假产假天数。
2016年江苏婚假产假天数
2016年江苏婚假天数:延长婚假10天至13天,原晚婚假10天取消;
2016年江苏产假天数:延长产假30天至128天;
2016年江苏陪产假天数:15天。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可在地方性法规中保留延长婚假的指导建议,江苏省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取消了“晚婚生育”和“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也就是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将享有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一共13天。条例修改案(草案)中还增加了男方护理假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一共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