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于2014年8月7日发布公告,表示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旅客乘机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并且只能在自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所以充电宝是可以带上飞机的,不过却不能进行航空托运。那么充电宝为什么不能带上飞机托运呢?
民航局明确规定,旅客携带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除提供外部电源这一主要功能外还具备其他功能的锂电池移动设备,仍应视为备用锂电池。
依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第8部分关于旅客携带备用锂电池乘机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将锂电池移动电源放入托运行李。
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在飞行过程中应当确保锂电池移动电源始终处于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