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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通向何方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1-12-30 00:00:00 火车票预订

  收费公路自1984年作为广东省的改革创举进入公众视野,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她给我国公路交通带来的变化不啻于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

  据统计,全国公路网约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及42%的二级公路是依靠收费公路集资建成的。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如此评价收费公路政策:

  “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和成就。”

  如今,我国国情与政策出台之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中央和地方财政实力也有了根本改观。同时,由于公路姓“公”的根本属性,收费公路在政策执行时暴露出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让收费公路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有关收费公路的哪怕一个小事件,都可能引发一轮舆论风暴,收费公路政策成为最易为人诟病的政策之一。

  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上半年,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专家就收费公路问题在全国进行了一次广泛调研。

  收费公路政策走到今天,是取消还是不断完善、改进?

  在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认为:在今后一段比较长的时期内,收费公路政策仍是我国公路交通发展中必须坚持的一项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要求,从比较长远角度,着眼于解决收费公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收费公路使用者利益,关注社会舆论要求,适时调整收费公路规模,不断完善收费公路政策,才能更好、更持久地支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也才能真正用好、用足这项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

  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法规、政策,加强收费公路监管,是收费公路科学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调研组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收费公路政策法规:

  调整收费公路政策

  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收费公路政策发展到今天,其面临的发展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世纪80年代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财力不足,而2 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已突破8万亿元。能不能在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后,研究出台一项重大政策,逐步有序推进取消现有政府还贷公路收费,逐步缩小收费公路总体规模,部分未还完的贷款余额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且今后建设公路应该更多地寻求国家和地方公共财政投资,视政府财力许可,量力而行,明确公路发展要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原则。

  面对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公路回归公益性本源的渴望和强烈呼吁,2009年初,国家正式实施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了9万多公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撤销收费站点1723个。此举赢得社会舆论一片叫好,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收费公路的舆论热度明显下降。因此,若能下决心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不但将大大降低我国收费公路总体规模,而且能有效缓解目前的舆论压力,争取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

  全面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由于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条例中另又确定中西部地区的二级公路,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而西部地区,在跨入西部大开发的第二个十年后,结合燃油税费的改革,由政府出资,全面实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作为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将大大降低流通成本,使西部经济发展提速加快。在舆论引导方面,也可以正式向世界宣布,中国的二级公路已经不收费,这对平复民众对收费公路的怨气也是一个有力的举措。

  严格整治城市周边公路不合理的收费站点设置

  我们注意到,大多数民众接触最多、反应最为强烈的是城市周边的道路收费问题。例如上海、天津等城市,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最多的就是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的道路收费问题,由于收费站点过密、过多,导致普通自驾车出行的人们不得不绕行进出城。在上下班及节假日车流高峰期,这些道路上的收费站大大增加了城市道路拥堵程度。因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下决心整治城市周边公路不合理的收费站点设置,此类道路属于城市公路,政府应下定决心,采取回购等措施,一律取消城市周边道路收费。

  调整收费公路政策导向的角度

  收费公路政策长期以来只是简单地被认为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不足情况下筹建公路和运营管理的筹资方式,其调节交通流量、优化运输方式、保障交通安全的功能被弱化,甚至被忽视。

  例如,近年来被媒体热炒的京藏高速公路堵车问题,就明显存在运输方式不合理的现象。但是目前,无论从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还是经营性公路建设的投资者,主要是考虑到收费公路政策的“筹集资金”单一功能,其他的功能和方式都没有考虑,更多的是通过收费公路抵押贷款,再修建更多的收费公路,难免有舆论认为,收费公路已经演变成为某些利益部门的“吸金机器”。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整收费公路政策的时候,应该更好地强化收费公路的调节交通流量、优化运输方式、保障交通安全的功能,才能真正用好、用足这项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

  调整和修订收费公路法规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收费公路设置、经营和管理的行政法规,确立和规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我国收费公路的发展,长期困扰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对收费公路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目前,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两个路网体系”的构想,但是要实现“两个路网体系”,一个首要问题就是需要对《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破除“两个路网体系”建设的法律障碍,才能使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同时,近期迫切需要重点研究相关配套规章的完善问题:

  关于联网收费政策配套规章问题

  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收费站点,让人们在高速公路走得快一些,顺畅一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然而,我国收费公路的现状是,新旧公路不联网,省内公路不联网,全国公路就更不联网了,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标准五花八门,确实到了全面实现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关键时刻。《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目前关于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的技术标准已经成熟,交通运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法律规章及时予以配套完善。

  关于统贷统还政策的配套规章问题

  虽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但是有关配套规章没有出台,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再加上各地由于信息的不公开、操作程序的不透明、实施的不规范,导致产生部分收费公路延期收费、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等舆论焦点。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却难以对全国公路建设的债务进行全面掌握,进一步增加了交通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风险。所以,急需研究出台规范统贷统还的制度规范。

  加强收费公路监管

  收费公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和不正常、不合法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不便,损害了群众利益,社会反响较强烈。但是应该看到,许多问题并非是法规政策存在漏洞,而是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上,收费公路的经营主体在经营上出现了偏差。例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但是,这项法规在落实阶段却存在不少收费站点没有严格执行到位的情况。

  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进一步规范管理。现阶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收费公路加强有效的统一监管,加大公路收费执法的监督力度。如对上述提及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起止时间的行为要如何进行约束规范,才能确保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到位。

  从严控制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合理确定收费期限。收费公路转让行为不规范,违规者从中牟取暴利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较为突出,通过股权转让达到规避转让审批的行为也时有发生。需要加大政策研究,约束转让行为,避免不规范转让行为的出现,降低利用收费公路违法牟利的空间和机会。

  从严审批经营性收费公路并加强监管。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引导下,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由政府确定合理的投资收益。加强对现有经营性公路企业(公司)的行业监管。严格控制成立新的公路上市公司。

  明确收费公路改扩建和收费期满处置政策。已建成的收费公路由于交通量增加,需要在原路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现行收费公路政策存在制度空白。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后,按规定应该无偿交由政府管理,目前也缺少相关政策规定。以上制度空白亟待填补。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以收费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管理体制须提上议事日程。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推进建立“层级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强化中央对国道的监管,推进国道、省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的格局。按照“多元化投资、一元化管理”的原则,强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公路统一监管职责,强化交通运输部对整个收费公路网的管理职责,强化网络概念,提高整个公路网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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