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1日,中国第一座收费大桥——广东省的广深线中堂大桥建成。
1984年底,中国第一条收费公路——广东省中山市张家迈进港公路宣告通车。
1984年12月,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交通基本设施的发展经验,在第54次常务会议上作出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重大决策。
1988年1月,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提出“自行投资、自行建设、自行养护、自行收费”。
1988年,上海市区至嘉定县城的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了高速公路零的突破。
1996年,我国颁布了《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公路的经营权获得了合法地位。
1999年,交通部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实施方案》,要求撤消8类收费站点。
2004年8月,国务院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2006年,交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8年10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2009年颁布取消《政府还贷公路细则》。
2011年6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截至2011年11月11日,全国有收费公路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公布收费公路调查摸底结果。除西藏无收费公路外,其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