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气象台2015年12月31日08时30分对29日08时更新的33号霾橙色预警信号进行第二次确认如下:目前我市部分地方重度霾天气维持,预计未来24小时内易形成重度空气污染,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外出。
成都雾霾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12月30日,成都交警发布通告,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雾霾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相关规定:
本次通告的管理措施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与2013年的“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延长1小时,由每日7:00至21:00调整为每日7:00至22: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本次公布的重污染天临时交管措施,还包括二级预警(橙色)时尾号限行范围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遇一级预警(红色),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内实施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