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火车网 > 资讯频道 > 公路资讯 >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5-12-22 10:27:32 火车票预订

  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受严重雾霾天气影响,天津市将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这是当地首次发布红色预警,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接下来,一起来关注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详情。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

  2015年12月18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9日7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当前,受不利气象影响污染浓度还将持续上升,经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5]91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条件。

  经预测,我市(天津)环境空气质量将符合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条件。本市现将预警等级由Ⅱ级(橙色)调整为Ⅰ级(红色),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Ⅱ级调整为Ⅰ级。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5]91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决定,我市自12月23日0时起至24日6时止,启动重度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响应,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即:12月23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月24日0时到6时,双号通行。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邮政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悬挂“使”字号牌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限行措施实施期间,本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行的其他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继续实施,12月24日7时起恢复实施两个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为2和7)。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强化增加措施

  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Ⅱ级调整为Ⅰ级,即在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强化增加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二是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不间断进行机扫及保洁作业;

  三是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具体限行方案以市公安交管局公布方案为准);

  四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具体停课方案以市教委公布方案为准);

  五是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六是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届时,驾车出行的朋友,要注意了。

上一篇 天津首发重污染红色预警
下一篇 天津污染红色预警限行措施

免责声明:火车网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