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0日起,旅客购买火车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火车票改签变更到站服务新政策
一、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二、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
三、“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四、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五、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六、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火车票改签变更到站服务新政策推行目的:
一、经济上更加实惠,旅客“变更到站”,如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
二、办理手续更加简便,旅客“变更到站”,只需到车站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到车站窗口两次排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
三、出行更加便利,旅客可提前60天购票,并可在出发前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调整出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