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火车网 > 资讯频道 > 今日头条 > 车船税减半车型

车船税减半车型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5-05-20 12:00:22 火车票预订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减半车型目录中包含了哪些车呢?下面不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车船税减半车型目录的标准吧。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二、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附件3标准;

  3.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3。

  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符合上述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本通知发布后,列入《目录》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自《目录》公告之日起,按《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目录》公告后取得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属于第一批、第二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但未列入《目录》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上一篇 车船税减半车型目录
下一篇 5.19山西临县黄土崩塌事故

免责声明:火车网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