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连续5个月下调,最近一次调整日期为2015年1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征收标准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为30元。然而近日国家航空又通知航空燃油费下调说,2月5号起将免收航空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厦航、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2月5日(出票日期)起,境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下调至0元,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
业内称,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主要和境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有关。进入2月以来,航油采购成本已降至3782元/吨,低于4140元的起征标准,因此航空公司停收了燃油费。
历史上,境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原因也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去年春运期间,境内航线燃油费正处于高位,当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2月5日起,航空燃油费停止征收,旅客乘机出行,只需支付机票价格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这就意味着,相比前一次的调整,此次调整后,福州飞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将免收10元燃油费,福州飞北京、重庆、成都、昆明等800公里以上航线将免去30元燃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