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0时起,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石家庄、保定、邢台、衡水、廊坊、邯郸等6市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
11月24日0时起,廊坊市继续延续III级应急响应,并对机动车进行尾号限行措施。11月24日至26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路上行驶。11月24日限行尾号为3和8,25日为4和9,26日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按照廊坊尾号限行规定,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时,区域内城市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
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本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30%;限制未安装脱硝设施机组运转,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同时,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停止运输等。
面对不利天气,石家庄、邢台、衡水等地今天起对公共交通、应急车辆、民生车辆等以外的机动车实行了限行措施。其中,石家庄在每天6时至24时,对市区三环(不含)以内道路两个尾号的机动车实施限行,今天限行尾号为5和0,随后按照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邢台市除了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外,还要求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衡水市则停驶市区外环路(不含)以内道路80%的公务用车,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进入外环(不含)内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