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六省(区、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及现场专家会商预测结果,APEC会议召开期间的11月4日-5日和8日-11日可能发生两次明显不利气象条件,从而影响空气质量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
针对上述情况,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6日零时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减排措施,6日—12日施行单双号限行。
据悉,德州于11月6日0时-12日24时,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的施工作业;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和烧烤;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
APEC德州单双号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和车辆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采取限行措施。
在双号日期(11月6日、8日、10日、12日)只允许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尾号为单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在单号日期(11月7日、9日、11日)只允许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尾号为双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
特殊情况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上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