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APEC会议进行,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交通委介绍,按照APEC会议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要求,11月3日至11月12日,北京机动车辆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届时自驾车出行比例将减少35%左右,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进一步增加,预计届时每日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人数将增加300万人次左右。那么究竟北京APEC会议期间机动车限行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市政府10月9日发布了《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和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同时,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各级公车停驶70%,土方、渣土车全天禁行,外省市小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禁止驶入五环(含五环路)。
每天3时至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另外,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共有7类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如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持有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等。
非北京牌照机动车限行规定
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同样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和怀柔主城区以内道路行驶。
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有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如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