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车辆用途、类型、使用年限等特点,设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后每半年检验1次。
但考虑到许多私家车出行频率不高、检验周期内行驶里程少、定期保养较好等实际情况,《意见》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简化6年内小型私家车检验方式。
9月1日起6年内免车检适用车型
非运营车: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
非事故车:凡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免检车辆,6年内仍然按照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非超期车: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和15年的车辆,仍然按照规定每年检验1次和2次。
对不符合条件的免检车辆,交管部门将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
9月1日起6年内免车检免检政策
2012年9月1日(含)以后: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
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因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2010年8月31日之前:仍然执行原检验规定。
从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仍按照原规定检验。
9月1日起6年内免车检条件
1.2014年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以内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2.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
3.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
2010年9月起注册的,才能6年内免检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不是所有轿车都能够6年内免检,免检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其间没有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营运性质车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在免检之列
3.车辆必须是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