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高温费标准
西安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在5至10月份之间,以6月和7月为最热,如果在室外可以说是一个大蒸笼,然而为了生活,不少人却不能不奔波劳作在高温之下,而发放高温费也成了广大职工最关注的话题,那么在高温天气下2014年西安高温费标准是多少呢?
2014年西安高温费标准:每天10元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费标准从2014年6月1日已执行。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发放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企业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4年西安高温费标准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每年的6月至9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