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高温费标准
2014年江苏省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分别是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那2014年苏州高温费标准是多少呢?
苏州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与江苏省同步,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对于一些企业利用清凉油、凉茶、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来冲抵高温费的行为,市人社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从去年5月1日开始,
江苏将高温费纳入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高温费的计算,省里在有些方面没有具体的细则。但是每年高温期间,我们都会组织专项检查。”去年,市人社局在对1222户用人单位的检查中,就曾为537名劳动者补发了高温津贴37.7万元。
2014年苏州高温费标准针对的是室外工作者,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