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高温津贴标准
说到山东的高温津贴政策,早在2006年山东省就开始实施高温补贴政策,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以及不被普及等等原因,导致众多工作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高温补贴。下面就来了解一下2014山东高温津贴标准?
2014山东高温津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虽然每年夏季高温补贴都会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但依然有不少人得不到这份补贴。2011年7月,《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但高温津贴的发放似乎依旧艰难,不少在岗职工根本不了解自己是否能获得高温津贴。
对此,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高温津贴”是和工资一样的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拒绝发放,市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