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高温津贴标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夏日高温补贴发放通知,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近日,我省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2014年海南高温津贴标准:要求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适用范围
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