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高温补贴标准
据悉,湖北省从2007年出台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标准。今年入夏以来,我省出现罕见持续高温天,本报7月29日曾推出报道反映户外工作者盼望调整标准的心声。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相比其他省市,我省的高温津贴偏低,将进行重新调研。
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要上调了。昨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沿用6年的全省高温津贴标准即日起由8元/天上调为12元/天,涨幅达50%。发放时间新增6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新的标准即日起实施。
省人社厅介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劳动者有权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