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订汽车票注意事项
电话订汽车票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电话订票的车票预订期限
电话订票的车票预订期限与各车站窗口售票预售期相一致,但最小预售期为开车前1天。具体车票预订期为:直通动车组、直达特快列车车票为20天(每天15时起可订第21天车票);其他各次列车车票为10天(每天15时起可订第11天车票)。如遇调整,将以铁路部门公告为准。
2.电话订票查询服务
如取票时发现订票数量不符或订票单不能取票时,可拨打订票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3.电话订票所订票种、订票时间和取票期限
试运营期间,该局电话订票系统只能办理全票和儿童票,在办理儿童票时需和成人票同时办理且不大于成人票数量。学生票不办理。电话订票系统开放时间:试运行期间为每日7时至22时。取票期限为:开车前1至3天订票单保留12小时,开车前3天以上订票单保留48小时,超过预留时间订票单将自动取消。一个订票号内的车票必须一次性取出,不允许分批取票。
电话订汽车票取票注意事项:
旅客在网站成功订购东莞始发的客票后,可凭身份证原件和取票密码,到客运站自助取票机自行取票;或凭电子票号和订票人有效的证件原件(该有效证件需要与网上订票时使用的证件相同),到发车站的服务窗口取票。
旅客前往客运站取票时,应把握好时间取票(一般应比发车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以上,黄金周、长假期等客运高峰期应至少提前一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