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行条例曝光
天津市交管局局长苗宏伟于15日宣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於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天津限行《通告》中指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4时至19时,天津市将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该《通告》还称,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照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按照车辆尾号,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每周和每天天津限行的尾号与北京一致。
天津限行条例:
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4.13~7.12分别是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7.13~10.11分别是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10.12~2015年1月10日分别是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
22日晚,天津市环保部门发布预警提示22日——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附有长微博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进行天津限行。随后,有关政务微博纷纷转发天津限行微博,但引来不少网民吐槽,质疑连夜通知天津限行给市民带来不便。
然而,仅仅经过几个小时后,天津交管部门却宣布天津限行政策暂不执行。
面对极端污染天气,政府部门该如何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执行事先制定的强制措施?各应急部门相互之间应该如何协调一致?通过梳理22日晚间的天津“乌龙限号”事件,可以一窥端倪。